This is another in the series of essays that were presented at the
“来华外国人与近代中国法” 国际学术研讨会 "Foreigners and Modern Chinese Law"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Conference
No.166-2 许小亮 : 朝向敌人本身; Xu Xiaoliang: toward the enemy itself
.
The essay considers the meaning of the enemy in China. It adds another perspective first raised in No. 166-1. Both are worth reading together.
The essay was posted to 叁會學坊, the
San Hui Fang Workshops microblog and it follows below 中国语文 only.
敌
人,是政治与法律秩序构造的基点。它不是在两种有序状态中评断何种有序更为良善的标准,而是从无序腐化的状态中创造出秩序的根本规则与准则。在这个意义
上,敌人从来都不属于私人生活中个人的利益、趣味或任意的范畴,而是属于公共生活中人们判断和行动的范畴。敌人是政治的,且只能在政治的意义上才能够被谈
论:所有人在政治领域内依据敌人概念进行判断和行动,从来都是公共的,而非私人的。若是在政治领域中在敌人概念私人化,那政治领域就被取消了,剩下的只能
是无政治或反政治的权力的恣意与暴虐。从世界史自身的内在构造而言,我们发现,公共的敌人以两种形态存在于文明及其政制形式的历史演化中:作为实存的敌人
和作为概念性敌人。实存的敌人总是意味着一种依据特定标准的共同体的自我区分,在这种自我区分的过程中,实存的敌人总是与恐惧、斗争、暴力、残酷、恶、战
争相伴生。这种相互伴生的现象不是理性的要求,而是秩序得以成立和存续的必要性要求。这种必要性源于人性本身对于资源、利益和荣耀的不懈攫取所造就的政治
生活的表象。对于这一表象的克服无法通过言说和标明一种理想性的友谊来实现,而必须诉诸于实存的敌人。但这一实存敌人的获得,却内含着不正义和伤害。因
此,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敌人图像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实存的敌人,而必须指向概念性的敌人。作为一种概念性的敌人要求却总是指向一种恒常的且理想的政治友谊。实
存意味着变化、消亡与不确定性,而概念则指向必然性。就此而言,概念性的敌人构成实存敌人的约束性条件。任何实存敌人的界定、分类与斗争都必须在概念性敌
人的框架中进行。超脱概念性敌人的框架的实存的敌人所引发的政治与法律后果只能是毫无意义的暴力与恶的赤裸呈现,进而也就是政治与法律的取消。因
此,现代政治中的敌友划分尤其自身特定的范畴和领域,并不是所有的革命家或政治家所强调的敌友划分都可以纳入到政治领域内的敌友关系来进行考察,恰恰相
反,有些职业革命家对于敌友划分的论述恰恰是用实存的敌人取消概念性的敌人。因此,对于此种类型的话语和意识形态进行考察时,不能够单纯地运用敌友划分的
逻辑范畴进行生搬硬套的解释。因为一种不加分辨和生搬硬套的解释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敌人这一有效的政治法律概念逐渐丧失了其独特和应有的功能。敌人不再是一
个被认真对待的概念和对象,敌人不再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而是有待消灭的对象,敌人不再是人们获得普遍政治友谊的不可或缺的中介,而沦为政治友谊的“敌
人”。因
此“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个论断与“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和敌人的划分”
这个论断不可等量齐观,需要在概念、历史和现实的层面详加探讨。与此同时,概念性敌人在政治话语中的呈现需要我们从世界史的角度去考察各种文明和各个历史
阶段的实存敌人的诸多形态。所以,讨论敌人,并不是为了制造敌人,而是为了认识敌人,为了化敌为友,为了在现代世界体系中构建内国和万国的良善政治。当
然,我们也不会天真地认为实存敌人的形象可以在世界文明史的进程中被轻易地取消。一方面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实存敌人来界定,甚至需要
实存敌人来塑造,我们只能在他者的存在中认识到自身。另一方面,人类文明自我守护,需要对抗文明的敌人。但是如何去准确地界定敌人,如何有效地与敌人对
立,如何在与敌人对抗中不毁掉自身的文明,或者说如何“文明”地与敌人对抗,这些不仅是哲学上仍有待澄清的问题,也需要实践中累积高超的政治技艺。因
此“敌人”这样一个否定性的概念,实际上是观察和理解宗教、文明、政治、法律等社会现象的积极视角,“敌人”是本真地存在着的,还是被“制造”出来的?一
个宗教、文明和政治法律共同体如何构想和应对自己的敌人?恐怖主义以及风险社会是否重塑了“敌人”?“敌友之分”在内政中是否继续有效?民主和法治如何应
对其自身的“敌人”?所有这些问题不仅关涉到如何区分、界定和应对“敌人”,而且关涉到政治主体的自我认知和认同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一个政治主体正是通
过其“敌人”而被认知和自我认知的。在当下这个风云诡谲和动荡不安的世界,秩序的重建需要我们重新思考并认真对待“敌人”问题。
座谈.
董彦斌:吾侪所学关天意:从王国维、陈寅恪到我们的历史法学. 任剑涛:法政宏大叙事的铺陈——写在“历史法学”十卷出版之际. 王进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义疏——新达尔文主义视角下的毛泽东敌我区分思想研究 李一达:“自由”抑或“力量”:作为敌对状态的一种永久性解决方案的“利维坦”. 许小亮:敌人概念的建构与消解——战争法的古今之变. 李诚予:敌即吾身——汉初国家结构中的敌友政治与国家的道德性. 王 堃:仁者无敌:人我关系的诗性构成——“敌我关系”的一个儒家式建构. 白 龙:文明的毁灭及其敌人——以美剧《行尸走肉》为例. 马 敬:谁是敌人:“卡非勒”还是“绿教”?——基于当前中国互联网络相关舆情的法社会学分析
主题译文.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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